关于贯彻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深入实施海智计划的指导意见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贯彻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深入实施海智计划的指导意见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措施,以更宽的眼界、更宽的思路和更宽的胸襟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根据中央要求和新的形势,中国科协及所属全国学会和各地科协应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把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海智计划”)工作的重点,聚焦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上来。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央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深入实施海智计划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战略意义
在当今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日趋深入的情况下,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越来越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需资源。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和我国经济造成冲击的形势下,发现人才、举荐人才、用好人才是应对危机的重要措施。要抓住机遇,转“危”为“机”,为国家社会和经济建设引进海外智力和人才。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
各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联系和举荐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列入海智工作计划,把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服务,做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窗口工作
中国科协启动海智计划五年来,各级科协和全国学会积极响应,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搭建海外智力为国服务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密切联系广大海外科技工作者,在决策咨询、科技教育、科研和技术项目合作等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为科技进步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科协作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窗口单位,要依托海智计划,搭建好联系沟通和信息服务平台,调整海智计划网站内容,突出“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系窗口”功能,开辟政策咨询、人才推荐、自荐等信息双向发布和互动通道,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要在海智专家数据库基础上,进一步充实海外高层次人才数据库,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按照中央要求,有效沟通海外科技工作者信息,密切联系海外科技工作者,及时反映海外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人才引进服务工作。
三、发挥团体优势,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服务
各全国学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利用组织国内和国际会议等平台,邀请海外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在开展学术交流的过程中发现和举荐海外高层次人才;各地科协要在以往实施海智计划工作基础上,积极参与当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在继续做好咨询服务和项目合作的过程中发现和举荐人才。
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是在全国学会、地方科协以及60多家海外团体的不断探索和创新中发展起来的,在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团体优势,按照大协作、大联合和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断总结和交流经验,努力提高发现和举荐人才的命中率,真正把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落到实处。中国科协将对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取得成果的学会和地方科协,通过项目奖励方式进行表彰和鼓励。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体制机制
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们抓紧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利时机。各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团体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服好务。
为此,经中国科协书记处研究决定,调整中国科协海智计划领导小组,由中国科协书记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科协机关有关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各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可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体制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扎实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附件:《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中国科协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经中国科协书记处批准,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机构调整如下:
一、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齐 让 中国科协书记处 书记
副组长:程东红 中国科协书记处 书记
成 员:
李 森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部长
张建生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 部长
崔建平 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 副部长
王守东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副部长
朱雪芬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副部长
公坤后 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 副部长
王晓涛 中国国际科技会议中心 副主任
张小林 中国科协信息中心 主任
二、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张建生(兼)
常务副主任:王守东(兼)
副主任:王挺、方进
办公室成员由国际联络部、组织人事部、学会学术部、调研宣传部、计划财务部、中国科协信息中心和中国国际科技会议中心等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具体实施工作由中国国际科技会议中心承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3〕104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一、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政策、措施、办法,批准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年度实施计划。
二、领导小组实行会议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处理重要问题的制度。领导小组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和组长办公会。
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组长主持,全体成员参加。领导小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要指派本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代表出席。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确定。会议议题由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调水办)商有关部门提出,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确定。
四、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不定期召开,研究解决临时性重大问题。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与议题有关的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五、省调水办根据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组长办公会研究的结论性意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分别由组长或受委托主持会议的副组长签发,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及与会议决定事项有关的单位。
六、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由省调水办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办理,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主动解决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事项,应先送省调水办汇总。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会前由省调水办征求有关部门及有关市的意见。
九、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由省调水办负责办理。
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省委宣传部
1、组织搞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我省抢抓南水北调机遇促进经济发展的舆论宣传,坚持正确的导向,营造湖北支持南水北调工程的氛围。
2、组织省级新闻媒体开辟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宣传专栏,突出进行宣传。
3、负责组织宣传全省加强和配合南水北调建设的好典型、好经验。
4、配合中央和涉外新闻媒体,对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进行舆论监督和宣传报道。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1、负责组织对南水北调与湖北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研究。
2、负责把握机遇,促进相关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有关工作。
3、会同省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对湖北省南水北调相关建设项目的支持。
4、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湖北省南水北调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省财政厅
1、监督项目法人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南水北调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
2、负责落实湖北省南水北调建设管理机构管理经费及有关专项资金。
3、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省国土资源厅
1、负责组织南水北调工程湖北省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和移民安置项目的土地征用及相关政策的落实。
2、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丹江口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监测和治理。
3、负责南水北调工程湖北省境内压覆矿产资源的调查与评价工作。
省交通厅
1、负责与南水北调相关的汉江中下游航道整治项目的协调。
2、负责和配合做好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汉江中下游梯级开发及引江济汉工程交通设施项目工作。
3、协助做好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与国家及省内交通设施交叉衔接建设的协调工作。
省建设厅
1、负责协调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安置区城乡建设规划编制的审查并监督实施。
2、负责对湖北省境内南水北调工程中所涉及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的建筑市场秩序进行宏观监管。
省文化厅
1、负责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相关地区文化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的保护。
2、负责对湖北省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文物古迹的认定和发掘。
省移民局
1、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丹江口水库淹没实物指标、环境容量调查及移民安置规划,参与制定安置措施。
2、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湖北省境内的移民安置工作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参与丹江口库区库底清理工作。
4、负责管理移民专项资金并进行检查监督。
5、指导移民工程监理工作。
省环保局
1、负责组织编制汉江中下游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报批后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协调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做好丹江口水库库区环境保护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
省林业局
1、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南水北调工程的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的林地征用许可、林木采伐和恢复。
3、参与丹江口库区库底林木清理工作。
省卫生厅(省血防办)
1、参与制定丹江口库区库底湖北省卫生清理工作技术方案及丹江口库区库底卫生清理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湖北省丹江口库区库底卫生清理效果评估与检查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湖北省丹江口库区疾病监测。
4、参与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中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项目的设计、论证、效果评估和检查验收,负责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血吸虫病疫情监测与防治。
省通信管理局
1、保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期间通信畅通。
2、负责协调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范围内通讯设施的迁建。
省电力公司
1、保证南水北调建设期的电力供应。
2、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开发汉江中下游水电资源。
3、负责协调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范围内电力设施的迁建。
省水利厅
1、负责编制与南水北调相关的汉江中下游防洪、水资源配置和水土保持规划,并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制定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督促执行。
3、指导制定在建工程度汛方案,督促落实有关度汛措施和责任。
4、指导处理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重大方案性问题和争议较大的技术问题。
5、负责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组建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监督指导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管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