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财政部关于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等物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07-02 15:35:5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59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财政部关于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等物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等物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52号
财政部
2002-9-26


海关总署、信息产业部: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投资额超过80亿元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本通知附件所列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名单由国家计委审核确定并通知海关总署,同时抄送财政部。海关对上述企业进口的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按照本通知附件所列商品目录办理免税手续,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三、附件2所列商品目录包括税则号列和商品名称。海关审核该类进口商品免税时,如遇商品名称和税则归类与本文规定不一致时,以本文所列的商品名称为准。

  四、附件所列商品目录将适时进行调整,由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五、海关总署对享受该政策的年度实际进口数量应及时抄送财政部。
  特此通知。

附件:1. 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免税进口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商品目录 http://www.mof.gov.cn/news/file/wg0216-caishui02152fu1_20050624.doc
2. 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免税进口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商品目录http://www.mof.gov.cn/news/file/wg0216-caishui02152fu2_20050624.doc
(文件较大,建议下载到本地进行浏览)

关于印发防汛抗旱工作评价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关于印发防汛抗旱工作评价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

办河[200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办,各计划单列市防办,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防总办,各流域机构防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办,黑龙江农垦总局防办:

为逐步实现防汛抗旱“工程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洪水资源化、技术现代化、保障社会化”的目标和要求,提高防汛抗旱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防总鄂竟平秘书长的指示精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尽快建立防汛抗旱工作年评价制度,开展评价工作。为指导各地做好防汛抗旱评价工作,我办制订了“防汛工作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抗旱工作评价指导大纲(试行)”,现印发你们,请于11月中旬以前将防汛、抗旱工作评价报告报国家防总办公室。在评价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办江河处(防汛)、抗旱处(抗旱)联系。

附件1:防汛工作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附件2:抗旱工作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五日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1:

防汛工作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按照防汛工作要实现“工程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洪水资源化、技术现代化、保障社会化”的目标要求,建立防汛工作年评价制度,结合实际开展评价工作。

一、评价目标

通过对某江河流域当年发生的洪水、灾害以及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运用情况的综合分析与全面评价,提出现有防洪减灾体系(包括工程体系与非工程体系)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不断促进防洪减灾体系的完善,提高防汛工作水平,减少灾害损失。

二、工作思路

汛期发生洪水的流域或地区,要对流域(河流)现有防洪能力(标准)、防汛准备、水文气象测报预报、洪水调度、抗洪抢险和救灾等各方面的工作和主要工作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与评价,找出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对防洪工程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和今后防汛抗洪工作提出具体改进意见或建议。

三、评价工作内容及步骤

防汛工作评价是对一个流域(河流)的防汛抗洪工作的技术分析和总结,首先应对当年的一次或几次洪水过程、量级、影响程度进行定量分析,然后对防御洪水工作过程及主要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与评价,最后提出防汛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洪水基本情况和主要防汛工作

1、洪水基本情况

(1)流域或地区降雨、洪水实况:包括主要降雨过程、范围,主要河流洪水过程、量级等。

(2)洪涝灾情:总体洪涝灾害情况。

2、主要防汛工作

(1)降雨预报、水情测报、预报及发布:主要降雨过程预报结果,水文站点测报情况,主要河流控制站点洪水预报、发布等。

(2)防汛准备:防汛检查、责任制落实及其它防汛准备工作。

(3)防汛会商及值班管理:防汛会商、指挥系统运行情况,汛期洪水会商情况,防汛值班情况等。

(4)防洪工程:主要防洪工程运行工况。

(5)洪水调度:水库、涵闸调度运用情况,蓄滞洪区运用决策、实施过程及效果。

(6)抗洪抢险:重要工程险情及抢险过程,包括险情巡查、抢险方案制定、防汛队伍组织调配、物资消耗、后勤保障、抢险过程及效果。

(7)救灾工作:群众(包括受灾群众和蓄滞洪区内群众)转移、安置措施及落实情况。

(8)灾情统计:灾情的统计、核实和上报情况。

(9)水毁修复:主要水利工程及设施修复情况。

(二)防汛工作分析与评价

针对当年防汛主要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与评价:

1、气象、水文预报测报工作:

(1)气象预报:汛期主要降雨过程预报的准确性、时效性,在防汛抗洪工作中的作用,是否满足防汛需求等。

(2)水文测报:水文测报的准确性、时效性,在防汛抗洪工作中的作用等。

(3)洪水预报:江河主要控制站点洪水过程预报精度、发布的时效性,在防汛抗洪工作中的作用,是否满足洪水调度需求,如何改进等。

(4)存在问题与不足。

2、防汛准备:检查、落实是否到位,发现和处理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是否有力。存在问题与不足。

  3、防汛会商及值班管理:防汛指挥系统的作用,防汛会商、防汛值班制度的评价。存在问题与不足,改进的措施。

  4、洪水调度:调度方案可操作性与决策指挥的科学合理性评价,调度指挥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与不足。

5、抗洪抢险:查险报险是否及时,抢险方案是否完备、合理,抢险过程是否有失误,抢险效果。防汛物资储备、人力调配和后勤保障是否满足需要。存在问题与不足。

6、防洪工程:工程布局是否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通过实际洪水对工程的检验,提出工程存在问题与不足,对现有防洪工程体系(防洪工程减灾效益)进行评价。

  7、灾情统计:灾情统计是否及时、准确,上报是否符合程序。存在问题与不足。

8、救灾工作:受灾原因分析,救灾工作是否及时到位,存在问题与不足。

(三)意见和建议

从防汛的角度,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等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对防汛抗洪工作过程中的各主要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防洪工程体系规划思路、工程防洪能力(标准)、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对防汛准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雨情、水情测报预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防洪调度(方案、规程、指挥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对防汛抗洪工作其它环节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2:



抗旱工作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一、评价目标

  通过对当年发生的旱情、灾情、抗旱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以及抗旱工作的综合评价,力争准确、科学、全面地评价干旱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抗旱工作的成效,不断促进抗旱工程标准化、抗旱工作管理规范化。

  二、工作思路

  抗旱工作评价就是根据当年发生的干旱灾害和抗旱减灾的实际情况,对全年抗旱工作、抗旱效益、存在的问题做出客观的分析与评估。在此基础上,一方面从抗旱的角度,对工程设施在抗旱减灾中发挥的作用、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建设、管理等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抗旱工程的标准化;另一方面,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决策、水量调度等非工程措施进行分析评价,通过总结经验和改进完善工作,不断提高抗旱工作水平。

  三、评价内容

  进行抗旱工作评价,首先要对本年度旱情演变和旱灾对工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然后对抗御旱灾所做的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最后提出改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抗旱工作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旱情、灾情

  1、本年度气候特点及旱情演变情况,包括干旱程度的轻重、受旱范围的大小、旱情持续时间的长短等。

  2、旱灾给农林牧业、工业、运输业、城乡居民生活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3、旱情、灾情和抗旱行动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二)抗旱工作分析评估

  全面分析评估当年抗旱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抗旱减灾效益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抗旱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具体可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1、工程措施的评价

  (1)评价现有抗旱工程体系在正常年景能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工程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工程布局是否合理,工程管理体制是否灵活有效,是否能够科学调度和运用这些工程等);

  (2)评价现有抗旱工程体系在抗御本年度旱灾情况下的运用状况,能否满足当地抗旱工作的需要(包括工程数量、病险情况、工程布局等),存在什么问题,需要做哪些改进;

  (3)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今后抗旱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出对策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2、非工程措施的评价

  抗旱非工程措施包括日常管理制度、决策指挥机制、预案的制定实施、信息管理、社会保障机制、新技术推广应用、投入机制以及其它非工程抗旱措施等内容。

  (1)抗旱组织体系:分析抗旱管理体制现状,抗旱指挥决策是否科学合理,各级、各部门抗旱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有效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抗旱积极性,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信息监测管理:是否具有旱情监测、传输、处理、分析的手段,能否满足工作要求,旱情掌握、分析、预测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如何,旱情信息的传递渠道是否畅通,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抗旱水量调度方案及抗旱预案:抗旱水量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实施效果如何,雨洪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如何进一步改进抗旱水量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

  (4)抗旱服务组织建设:抗旱服务组织作用、抗旱减灾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5)抗旱工程管理:抗旱设施运行管理是否正常,抗旱工程管理运行机制能否满足抗旱工作要求,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6)抗旱节水措施应用:涉及城乡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各种抗旱节水技术的推广普及情况,产生的效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业节水既包括各种节水灌溉技术,也包括各种旱作农业技术,如田间管理、深耕耙耱、秸杆还田、地膜(秸杆)覆盖、耐旱作物种植、旱作节水机械及化学抗旱剂应用等。

  (7)抗旱投入情况:是否有固定的抗旱投入渠道,是否满足抗旱需要,抗旱资金是否及时到位,使用是否合理,抗旱效益如何,有什么建议。

  四、评价方法

  各地应采取点面分析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的办法,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工程措施的评价应体现典型调查和定量分析的特点,对不同类型工程发挥的抗旱减灾效益、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定量计算;非工程措施评价主要进行定性分析,能够量化的部分也要进行定量计算。




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33号关于月饼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

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


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33号
关于月饼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



  为了规范月饼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制止“天价”月饼等不良现象,现就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月饼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自觉遵守《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二、月饼价格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月饼经营者制定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价实相符的原则。

  三、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四、月饼经营者应当保证月饼的质量,不得制售假冒伪劣月饼,严格月饼保质期,对过期、霉变月饼要及时退市和销毁,切实对消费者负责。

  五、经营者应当对生产销售的月饼进行合理包装,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

  六、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包装、销售。

  七、月饼经营者应当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包装标识必须真实合法。

  八、行业组织应当发挥积极作用,开展自律性工作,合理引导月饼经营者的包装和销售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月饼经营者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政府价格、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申诉、举报。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应积极解决。

  十、政府价格、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应当在月饼生产销售期间加强市场监管,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罚。

  十一、本公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解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工 商 总 局
                      质 检 总 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